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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法学科建设高层论坛”在北大召开

编辑:佚名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1日

2012年12月16日,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全国经济法学科建设高层论坛”于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来自全国近40所高校经济法学科点的70余名学者,以及来自法理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环境法学、社会法学等相关学科的著名学者,齐聚燕园,共商经济法学科建设大计。本次论坛秉承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就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地位和作用、经济法学科建设经验、法学本科经济法核心课程建设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论坛开幕式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甘培忠教授主持。他向各位嘉宾的到来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经济法学科建设面临的有关情况和经济法学界为之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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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攀致辞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教授,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分别致辞。吴志攀深刻地指出政府代表的纵向信用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纵向信用的塑造则需要经济法中宏观调控法的维护。张守文分析了本次论坛召开的背景和目标,介绍了本次论坛的主要议程,并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在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晓晔研究员和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的主持下,会议进入第二单元“经济法学科建设经验交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时建中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卢代富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分别介绍了各自学校经济法学科发展建设情况。

会议的第三个单元是“兄弟学科著名学者发言”,由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教授共同主持。中国法理学研究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孙国华教授首先从西方法律史的角度论证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必然性。他指出,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要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就必须坚持经济法。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宪法与行政法学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了对经济法核心课程设置问题的看法。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认为,民法强调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平等和自由,但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垄断等问题,是民法无法调整的,这些问题需要经济法的矫正,要认真思考民法和经济法的关系,两者应当和平共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吕忠梅教授回顾了环境法学科建设侧重于实务、注重实证研究方法、跨学科合作等三个方面转向的成功经验,提出可以从加强交叉研究、注重问题导向、强化实证研究以及关注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推动经济法学科建设的发展。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分析了社会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及地位,指出经济法将来的发展除了现有的思路,考虑民生化、社会法化也是很有意义的。主持人顾功耘教授简要介绍了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建设的现有成果,指出经济法在推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李曙光教授认为,经济法作为本科核心课程是尊重历史、尊重学科体系、尊重法学界、尊重法治程序的要求,并以最近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旅游法》的修改为例,论证了经济法在经济法治实践中的重要地位。

本次会议安排两个阶段的分组讨论,即第四个单元“经济法学科建设经验分组交流”和第五个单元“经济法学科发展分组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程宝山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徐晓松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平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金福海教授、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光华教授、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马跃进、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盛学军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君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光志教授分别主持了各阶段小组讨论。

分组讨论结束后,大会进入第六个单元“小组代表发言”阶段,由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教授和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共同主持。杨松教授首先介绍了教育部法学本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就本科核心主干课设置进行讨论的有关情况。湘潭大学法学院陈乃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徐晓松教授代表第一小组,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光华教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冯辉老师代表第二小组,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马跃进教授分别汇报了本小组讨论的情况、共识和主要建议。

小组代表发言之后,大会进入第七个单元“自由发言”,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大洪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集合教授共同主持。漆多俊教授指出,需要向其它学科宣传、介绍经济法理论研究所取得的新成就、新成果。刘文华教授指出,要强化经济法的危机意识,要认真思考经济法向何处去的问题。杨紫烜教授在充分肯定经济法学界取得成就的同时,也深刻地指出经济法学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并着重强调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化。张士元教授指出,经济法学不要与其它学科做无谓的争论,要和平发展、共存共荣、共同发展。西南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陈步雷教授认为,经济法是经济改革之法,是促进中国分配正义和科学发展的宏观解决的法律体系,其独特的调整手段,是其它部门法所不能替代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冯果教授指出,经济法教学方面的研讨比较少,应当持之以恒地举办下去。他充分肯定本次会议召开的必要性,并认为经济法本科教学需要重点处理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知识、经济法制度的关系。李友根教授结合自身教学经历,阐述了将经济法理念与“学生感兴趣、能接受、达到效果”的方式结合,有利于经济法的教学。陈乃新教授认为,应该从经济法基本权利形态角度,进一步完善经济法学体系。

最后,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肖江平主持会议闭幕式。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教授对有关应对方案的讨论进行了小结。王全兴教授对学科建设共识的讨论进行小结。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在大会总结中强调:经济法学作为本科法学的核心课程,是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客观需要。进一步增强团结、深化研究、完善体系非常重要。吴志攀教授在致辞中指出,经济法和其他法律部门都应该把研究精力更多地放在信息革命、无形资产等新型问题和领域中,提升法学研究的位阶,提高法律制度的质量。他希望经济法学教育可以引领学生注意社会的新变化。

肖江平代表会议筹办方对与会者表示衷心感谢。他以会议材料中的一段文字作为闭幕式主持的结语:“加强经济法学科建设、不断提高经济学研究水平,任重道远,使命光荣。为了经济法学科建设的发展和成熟,为了我国经济法制和经济、社会建设的美好未来,让我们精诚团结、扎实工作、持之以恒,不断创造为时代增辉、为国家添彩的新业绩,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出席本次论坛的经济法学者还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杨紫烜教授、刘文华教授、李昌麒教授、张士元教授、肖乾刚、漆多俊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贾俊玲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叶静漪教授等。(夏戴乐、吴天宇、杨宗威、朱娴、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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