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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类

检测目的:磺胺类药物增效剂为合成的广谱抗菌剂, 对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有效。磺胺类药物单独使用, 会使细菌很易产生耐药性, 与磺胺药合用, 可使细菌的叶酸代谢受到双重阻断。由于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时间和代谢时间较长, 通过任何途径摄入的磺胺都有可能在人体中蓄积, 蓄积到一定值的药物对人体机能是有害的 。

目前我国对磺胺类及其增效剂的使用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农业部NY 5034 - 2005中规定禽肉类产品中磺胺类总量不得超过100 μg/kg; NY5070 - 2002 中规定磺胺类在水产品中总量不得超过100μg/kg, 增效剂磺胺三甲氧苄氨嘧啶限量不得超过50μg/kg 。日本肯定列表中将动物源性食品的最低限量定为20μg/kg 。欧盟2377 /90 /EEC中也明确规定, 在所有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残留总量不能超过100μg/kg 。

检测标准: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6-2007

检测仪器:高效液相色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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